2008年4月23日

讀書的一日

今天讀書,理由十足。因為四月23日是世界書香日(The World book and Copyright Day)。很多地區的愛書人有活動,就像櫻花季賞櫻、教師節要祭孔一樣──一樣的,也包括欣賞感佩及樣板儀式的部分。

讀書最舒服享受,在家而外,不做第二處想,只因安適。為讀書辦些慶典活動?像生日例行吃塊蛋糕;或吃豬腳麵線。讀書的意義,對有些人來說,的確也是這樣趨吉或避凶的實用功能。倒也沒有不好,只要不是規定「老師說要用功」,讓閱讀成了穿制服。

「世界讀書日」源於紀念西班牙作家塞萬提斯Miguel de Cervantes。這位滿腹機智妙語的作家,不論如何反諷小說是多麼傷風敗俗、蠱惑人心,他大概不致反對我用重讀他代表作《唐吉訶德》的方式,向他敬禮。

只是,如果唐吉訶德現身當代,如果他仍不改昔日性情,堅持當一名「為女士服務,萬死不辭」的騎士,他大概會脫帽彎腰謙讓,允許我優先閱讀另一位女性作家安妮普露的《斷背山》和《真情快遞》。

為什麼此時讀安妮普露Annie Proulx?因為將「斷背山」故事改拍成電影的華裔名導李安,這幾天來溫哥華作客。敍一敍有朋自遠方來彼此熟悉的話題,似乎是文明世界的款友之道;何況,《斷背山》電影拍攝的地點,選擇了我們的芳鄰亞伯達省,而《真情快遞》的場景,在加拿大極東的紐芬蘭,人不親土親。

普露自己也曾住過紐芬蘭,締結美國作家的加拿大情緣。這段異地暫居,寫出冰雪苦地,人生與環境俱屬困境,又一段不善表達、溫吞、卻能慢慢溶冰的感情。

《真情快遞》The shipping news 書名直譯為「航運新聞」,普露塑造奎爾這個男主角,是紐約城郊報社缺人手時才會臨時聘用的記者,毫不起眼。他搬到紐芬蘭後,順理成章謀了一份地方報的差事。不過普露拿著三流記者奎爾的手寫報導,卻篇篇都是一流的漂亮採訪稿。

這可能與普露專事創作之前,長期擔任新聞人有關,專業訓練加上一枝好筆,寫三流新聞稿的障礙,比寫好新聞稿還大。對照另一位加籍作家愛持伍Margret Atwood,恰正相反。

愛特伍榮獲布克獎的《盲眼刺客》,全書穿插新聞片段去轉場、分章,但文學造詣高超的作家,寫出來的新聞稿,卻多半像敍事文或短筆記,少了道地新聞氣味──與她在行的科幻文學相較,描述真實,竟比擬想虛幻還要困難。

除了《盲眼刺客》曾在布克獎綻放異彩,還有Michael Ondaatje的《英倫情人》在前、楊馬泰爾的Life of Pi在後,三位自「加」人獲得這項國際大賞肯定。然而,同樣加國製造、於國際文壇掙得席位,我更想一讀馬維絲嘉侖Mavis Gallant,這位離「加」出走,加拿大差一點丟失的女兒。

嘉侖離婚後長居巴黎,離開家鄉四十載,長期勤讀英法德義四種刊物,是最常發表作品於「紐約客」雜誌的加籍作家。評者說她幾乎是加拿大最會說故事的短篇小說家,更重要的是,她說,「如果你不喜歡一個故事,就換個故事讀」,因為,這個世界上的故事,太多了。

書寫的故事太多,人生的故事太多。還有比這更好的理由在世界閱讀?

2008年4月9日

讀詩季節的線性聯想

四月,美加兩地都是詩歌月(National Poetry Month ),相對於農曆五月五端陽紀念屈原,華人慶祝詩人節,雖晚一步,尚在春季。

西方的詩歌節源起,可以追溯到16世紀古羅馬詩人維吉爾Publius Vergilius Maro。維吉爾的《牧歌集》、《農事詩》、史詩Aeneid等三部代表傑作,如果類比中文詩作,最容易讓人聯想《詩經》風雅頌。

近幾年賈福相教授勤耕《詩經》,把詩經<國風>160篇,譯成白話及英譯,加西藝文圈周知。國風多半採自各國民間歌謠,不比貴族行儀、歌功頌德的雅和頌。可以想見,選擇國風,符合賈福相「物種多樣、世界大同」的一貫主張。

譯畢詩經初稿,賈福相不滿意重修,又是經年。客觀狀態與主觀心境,可比古代詩人「吟成一個字,捻斷數莖鬚」。

為古《詩經》做白話譯本,漢朝已經開始,近兩千年來,白話注本多不可數。而英譯版本,出自英美等漢學研究學者,也不在少數。賈福相用兩種語文同步新譯,相對少見,更何況他是海洋生物專家,融合婆娑世界七十餘年的生命哲學,賦予古老經典另一種新穎向度,「還給詩豐富的生命」。

若論有通譯中英詩文的本領、白話新詩創作豐富、解析中外詩作、詩論詩評別有見地,中文現代詩全能的詩壇祭酒,當推余光中教授。

詩以言志,余光中的寫詩歷程,不論被議為「回歸」「多妻主義」或「浪子回頭」,他的<鄉愁四韻>等作,其實超越政治正確,播下賞鑒鄉愁文學美感的種子。

悵往的鄉愁詩意,不僅見諸各國流亡背鄉的作家作品,廣義的鄉愁,往往也顯露於各類型創作,透出歸屬感難以落實的疏離。於是在最接近的距離、最喧鬧的人群,心之所繫,卻遙不可及。

<鄉愁>等詩作,在「一灣淺淺的海峽」的這頭與那頭,發生巨大影響,也由於<鄉愁四韻>系列曾被譜曲成民歌,傳唱更廣。

詩歌本來就詩文與聲韻並重,不論歌吟或朗誦。惠特曼的詩最適合朗讀,不只因為詩作的風格音律,更是那朗朗的詩韻,打開胸襟!

手邊這冊惠特曼的《草葉集》,是中學時代擁有的第一冊詩集。數十年來行旅遷移,經歷窮山大水、城鄉市集,偶而翻閱數行,常能激發新的力氣。

惠特曼的著名長詩<大路之歌>,詩人吟詠的是情愛、是家園、是大地萬物,或者可能就是熱愛生命的本身--

我把我的手給你!
我給你我的愛,那比財富還寶貴。
在牧師和律法前,我把自己許給你,
你是否許我你自己?你是否願意伴我同行?
我們能否終身相守不渝?


「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詩的文學普世價值,就是這般跨越古今中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