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5日

桂冠與封賞-1

文學雙G 獎爭楓彩

每年歲末畫上句點之前,兩項正宗加拿大文學獎,吉勒獎Giller Prize和總督文學獎Governor General's Awards,都會宣布新的文林盟主,為年度最佳創作加封冠冕。

數年前一位知名女作家自吉勒獎落敗後,酸葡萄地形容:「加拿大的出版品不過像高中生,我只是沒再選上畢業舞會公主」,殊不知加國文壇早非吳下阿蒙,蜚聲國際的布克獎2000年來即有三屆由加拿大作家奪冠,其中二位得主也頻頻現身雙G獎項。兩文學獎得主原籍來自肯亞、印度、斯里蘭卡、巴貝多茲、越南華僑…呼應楓葉國多元文化的特色,更為繽紛的文學世界開展瑰麗色彩。

加拿大最大的出版公司企鵝Penguin做過統計,全加文學獎共有令人瞠目的58種,諸如:僅安大略省居民有資格申請的Trillium書獎,獨鍾推理或烹飪的獎項,頒給年輕作家的「加人圖書館青少年獎」,為卑詩省童書作家設的「巧克力百合書獎」,望文可生義的Gabrielle Roy文學批評獎,或「植物學評議會獎」、以及獨鍾推理或烹飪的獎項…百花競放,然都因專門性或地域限制,不敵吉勒與總督深獲仰望。

兩大獎並列全加最高榮譽,各擅千秋。吉勒獎由殷商慈善家Jack Rabinovitch為紀念妻子書籍專欄作家Doris Giller,於1994年創設。總督文學獎(簡稱GGs)則由國家文藝委員會主持,規模宏大,除了小說,文學獎還頒給詩、戲劇、非小說、兒童文學及翻譯等項目。

二者獎金數額都幾經提高,總督獎初始沒有獎金,今年慶賀文委會50周年,已追加成與吉勒獎初創的二萬五千元同額,入圍者與出版商各獲一千與三千加元的鼓勵。吉勒獎則自去年第12屆開始,由銀行Scotiabank金援,獎金提高到四萬元,決選名單當中未勝出的其他四位入圍者,也能獲贈二千五百元獎金;金融機構名稱得以加冠於獎名之上,然文壇多按舊習稱呼原名。

圍繞獎項諸多趣事軼聞,不能不提加拿大的官方雙語政策。兩項各領重鎮的文學獎,在兩種語言牽連下,也有獨步全球的考量。

吉勒獎只頒授給英語作品,若原作為法語,僅接受評選譯英的版本,難免遺珠,幸而這項競賽規則,從未見魁本克作家抗議鬧獨立。總督獎將英、法獎項分設,一種公平引起另一種公平的傾斜。即便總額發出高達七十多萬加元的眾多獎項,文壇似有默契,提到總督文學獎,多直指英文小說獎。

今年總督獎得主麥可翁達迭(Michael Ondaatje)以「英倫情人」聞名於世,為文壇常勝軍,於總督和吉勒二獎均有二度獲獎紀錄。在這兩大獎之間穿梭的,還有瑪格麗特愛特伍Margret Atwood,艾麗絲夢若Alice Munro;她們還不只一次出任評審團。夢若去年因受聘,而主動自決選名單中撤出。。

得獎者轉任評審,也不只這兩位國寶級作家,2001年罕見地同時拿下兩項G獎的Richard Wright,兩年前就和今年終獲吉勒獎的伊莉沙白海伊Elizabeth Hay,一起出任吉勒獎評審。而穿插在評審席的熟臉孔中,最受矚目的客串評審,非前加拿大總督伍冰枝莫屬。

得獎作品往往取決於評審口味,兩組評審表現出的獎項結果,也各異其趣。行之有年的總督獎比起年輕多金的吉勒獎,自歷屆初選名單來看,一般咸認,前者入圍作家平均比較低調,也更均勻分布於加拿大各地區。

好作品不會寂寞,兩獎往往有重疊的入圍名單,今年MG Vassanji的「刺客之歌」The song of Assassin,去年Rawi Hage的「狄尼洛的遊戲」Deniro's Game,都入圍兩項決選,雖也雙雙落選,,但已贏得另一種肯定。

加「楓」桂冠的作品,近年益受全球愛書人重視,被選譯成多語版本,加惠數十國讀者的書冊,屢見不鮮,也成了獎項與作家英雄,互創時勢的最佳見證。

2007年12月24日

Reading of Pi


回顧間不經意發現,這個月看過的書中,有四冊作者是從孩子角度書寫的。
兩本是強烈的自我寫生:《追風箏的人》The kite runner和《少年小樹之歌》 Education the little tree;兩本有巨大的想像力:《少年PI的奇幻漂流》The life of Pi和《紙牌的秘密》 The solitaire mystery。
統統好看。

為什麼那麼多大人小說要擬由孩子代言?我想是孩子用新鮮眼光看世界,即便說了讀者本已知悉的事理,也包容寬待他是孩子,讀者容易聽得入耳;正因孩童是白紙,天真爛漫(大人只能叫返璞歸真),不用設防,不像成人之間,動不動就劍拔篤張。尤其作者若以全知觀點書寫,很容易像彷彿無所不知的長者言道,一旦如大人正經八百,反容易引讀者反感不耐 -- 就像我現在一樣啦。

重看《少年小樹之歌》,突然感覺,是部古典德行的弔輓歌。美好的品德,如濟弱扶傾、崇尚正義、妒惡如仇、敬天愛人、大公無私…都像現今年輕世代距離戰後嬰兒潮塑造牛仔英雄約翰韋恩代表的美國西部拓荒精神那麼遙遠。(約翰韋恩?抱歉,我也對他沒什麼舊式英雄崇拜,若克林伊斯威特就還多幾分好感,可能是來自他在《麥迪遜穚之戀》裡的真情角色吧。一笑。)

The Kite Runner 中弱勢的男孩,遭受殘酷欺凌的部分,讓我聯想到電影 Boys don't cry。同時是肉體受傷,自己不小心跌跤,復原之後只留疤痕;但被責罰被凌虐被施暴被玷污…一個健康原樣的人,身上就一片片被扭曲、被剝落了。
哈山被描述成終身稟性良善,甚至兒子也循環及他的厄運,最令人不忍。幸而結局作者安排/選擇的路,是無畏持恆 、一意補償,也讓讀者在淚水中解脫,彷彿隨風箏飄升,自己的罪愆也追得上救贖。

雖然《紙牌的秘密》標舉滲透哲學思維,但我寧願純粹享受它是愛讀書的孩提成長後,難得找到的好看的故事書。
多年面對成人世界的現實後,只對人生戲劇化的變遷感慨懾服,失掉心神中的神奇精靈(幸好我們仍有金庸武俠鍛鍊著想像?);童書不然,想像力無所禁忌,《紙牌》中的男孩是不是真的有副玻璃魚缸缺角做成的放大鏡不重要、他一路偷偷閱讀的迷你小書,下落如何了並不重要;「丑角」是正是邪?不重要!…要緊的是,有一個男孩曾經在島上遇到紙牌中的紅心、方塊等角色,這樣的事被記述下來,被另一個男孩讀到,也被萬萬千千讀者讀到那男孩讀到的故事……”你需要的是這種心象” (高行健《靈山》)。

今年讀到最棒的書,到現在還算《少年Pi的奇幻漂流》,它帶來的閱讀狂喜,超越之前讀過的書太多太多,以至下意識地不想把最佳閱讀寶座讓賢。
先說,《Pi》有一個大到很難忽視的瑕疵──看起來作者也不知該把它的結局如何(相對《追風箏》的收尾,簡直是救贖小說中的完美之作),最後一部-第三部,短短(草草?)幾頁,簡直是個可選入大爛書的大翻轉;然而即使失望這麼大,也無法壓下它前兩部給我的沈溺迷戀。
本來以為這本書講──遇海難的Pi如何在一艘不夠大的救生艇上和孟加拉虎物競天擇求生存,它的宣傳文詞不讓人聯想同一條船上的夫妻也難:與其除對方而後快,不如漸漸悟出需與對方共存,否則一人獨活的孤單侵蝕,更為可怖。
但讀不了幾頁就雀躍起來,全不是那回事!作者Yann Martel實在太棒了!他四通八達的寫宗教信仰、寫爸爸園長動物園裡的動物習性,一個忙於虔誠崇信四種宗教信仰的小男孩,在動物、人、神之間游走。
即至第二部,從陸上到海上,在船和水之間收線放錨,和大自然及壓縮在同一空間的生物,用個人成長屆此為止的智商智慧,混合挑戰,這部份不是魯賓遜漂流記、不是老人與海、不是海上漂流XX天、不是白鯨記,它就是讓我們相信,Pi 運用了對動物習性認知,在兩百多天後、腳終於踏上一片陸地前,能和一隻老虎伴航共存相安無事、虎口餘生的Pi的故事!

雖然是孩子的眼光和世界,幾本書裡卻都藏著作者的利刃。"小樹" 對基督教徒(諷)刺了幾刀,抒發他被基督徒孤兒院長冤屈痛打、難以抹消的童年記憶;"風箏"給了阿富汗暴政統治者一擊短匕,刀上塗著足以致命的藥物;"紙牌"的刀尖比向侏儒怪人、酒鬼、還有既像一無用處卻又具操控地位的Joker角色…..另外,我總覺得,作者喬斯坦賈德也幾度向拋棄父子兩跑去大城市當模特兒的媽媽比畫,結果他用刀柄拍了這個虛榮的女人兩下,最後用全家大團圓收刀入鞘。

《Pi》呢?Pi這個又去受洗又買了祈禱氊、擁抱各種宗教,又博通動物「人性」的孩子,你立刻感受到隱在孩子身後的作者,博通敏慧得無以復加;頁面翻動之間,我不知道,應也藏著一把亮晃晃的刀吧。刀隱在何處?你想的,和我想的,一不一樣。

年輕人讀什麼?


永遠的青春記事──麥田捕手

年輕人風行的部落格Facebook上,問世已逾五十年的「麥田捕手」The Catcher in the Rye,長年高懸前五名頂尖閱讀榜單。

LKK級名著,能與其他相對追流行的「哈利波特」、「藝妓回憶錄」並列,不需驚訝,每一個年輕世代,都有掙扎於離經叛道與反抗社會制約的「霍頓」Holton。

場景在當年此時、聖誕節前一週,十七歲的住校生霍頓收到學校一份聖誔禮物──五科中只有一科及格,勢必再次被退學。霍頓在紐約遊蕩了兩天,逃避面對律師父親的責難。

麥田捕手不僅內容洞察青少年心態,代言了苦悶少年與霍頓一樣的心情感受──厭惡做作、看不慣老學究、討厭權威、反抗規條制度,對操用火星語等現代語碼的E世代來說,故事的寫法也沒有退時:撻伐批判矯情的成人世界,字裏行間多的是嘲諷、挖苦、誇張、自嘲。

然而這個粗鄙髒話掛在口頭、揮霍金錢、上酒吧、召妓…施教者眼中幾乎一無是處的年輕人,卻因嫌惡虛偽社會的真話,得到劃時代的認同;更進一層深獲同情的,是在霍頓心頭,構築著一個天真單純的願念──看著一群在大片麥田遊戲的小孩子,守望在陡峭的懸崖邊,抓住每一個跑向懸崖的孩子──少年孩子們的夢想,不也往往如此善良?

對成人世界普遍不滿,憤世嫉俗的青少年卻不知何去何從,作者沙林傑藉唯一對霍頓友好的老師安托里尼先生,給了紓解:「你會發覺你並不是第一個對於人類行為感到困惑、感到恐懼而且感到厭煩的人…在這一方面你根本不孤獨。」

霍頓那樣的叛逆少年,有否作者沙林傑自己的投射?沙林傑提筆寫作始於他的少年年代,住宿學校的場景,和沙林傑十六歲進軍校就讀的經驗相當;二十二歲沙林傑初戀也失戀的那一年,他勤向當年的標竿雜誌「紐約客」投稿,一連被退七次,最後雀屏中選的稿子,即是一篇少年小說。

高齡半世紀的麥田捕手,持續發威,除了書寫得好,年輕讀者間的訊息傳遞,也是重大原因,相當符合《暢銷書的故事》當中,編輯人與經紀人口徑一致的分析:「口耳相傳,競相走告,才是書籍成功的關鍵」。電影作為強勢媒體的那些年,沙林傑堅持不讓麥田捕手改拍電影;反諷的是,為今麥田捕手在年輕社群中不褪流行,通過的手段之一,是擋也擋不住的網路大軍,也正是它所反抗的社會集體規範,人人皆如此。

不僅孩子,師長也會想找本麥田捕手一讀,因為每個家庭照例會有正在面對霍頓的父母,或者霍頓年代遠揚的成人;只不過,對照成人與少年的世界,大概不是在書中緬懷自己,而是比對自己淪陷了幾分,是否不知不覺成了當年心目中無法溝通的家長。

總理愛讀書


哈珀總理最近被架膀子押到書海邊,要他取一瓢飲。

押他的人擁有全球六百萬冊暢銷書成績做後盾,作家楊馬泰爾(Yann Martel)正在推動一人運動「哈珀總理讀讀書」。他每兩星期寄一本平裝書給哈珀,附信說明為什麼這本書值得總理大人一讀。馬泰爾可能已漸漸發現,要Pi迷相信總理愛讀書,不比相信可以和孟加拉虎共存一條船艇漂流海上容易。

箭靶子怎麼對準哈珀的?還不是因為「失言」賈禍!今年加拿大最高文化機構「國家藝術委員會」五十周年慶,典禮邀請全加五十位知名藝文人士與會同慶,不知是興趣缺缺,還是規避不熟悉的領域,哈珀遵循言多必失古訓,一句話也沒講。

對可敬的藝術未「致」一詞?馬泰爾不太開心。「人得靜下心來才能讀書;聽演奏、看電影、欣賞舞台劇、觀覽畫作,都得定靜;虔敬親炙宗教更是如此。」馬爾泰對這位長者諄諄教誨了一頓:之後,開始了他開書單的奇幻旅程。

馬泰爾當然知道總理日理萬機,所以他希望哈珀能抽空一讀的,都不賣弄學問,也不是大部頭,「兩百頁以下,有好看的故事情節」;捨珍奧斯汀的「傲慢與偏見」,只請哈珀讀她未完成的小說「華森家」(The Watsons),原因之一正是它短。

累進至今的十七本書單看來,五花八門,難尋脈絡;從「謀殺天后」克莉絲蒂的推理小說,到加拿大「人民詩人」米爾頓埃康Milton Acorn獲得總督詩歌獎的詩集《海島意即「米那歌」》。從德國詩人里爾克「致年輕詩人書信集」,到曾改拍成電影「梅崗城故事」的「殺死一隻知更鳥」。

有的書出於馬泰爾熟悉的雲遊處,例如他兩度造訪的印度,梵文聖典「博伽梵歌」;推荐也屬於他關注的方向,如「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書中對信徒狂熱、宗教禁錮的描述,馬泰爾也曾借由同時有三種宗教信仰的Pi,來反諷教徒如何真正熱愛上帝。推荐又與馬泰爾正在形成的新作品有關,例如,用連環漫畫呈現納粹大屠殺,而於1992年獲得普立茲特別獎的回憶錄MAUS。

書單中當然不乏知名作家、經典名作,包括:喬治歐威爾的動物農莊、伏爾泰「憨第德(Candide)」、小王子、諾貝爾獎得主魔幻寫實大家馬奎茲的預知死亡紀事、莎岡「日安憂鬱」、俄國大文豪托爾斯泰的短篇小說「依凡伊里奇之死」等。

雖然我不是總理,但有總理書單參考選書,怎不輕飄飄感覺自我重要?連帶得了幾項「重要」啟示:
一, 「閱讀讓我們比貓好些」,馬泰爾如是說。哪兒話,這年頭人不如狗,人
比貓、氣死人。閱讀能讓我們比過往自我好一些,比較重要。
二,馬泰爾打算只要哈珀在任一天,就為他定期開書單書。那得哈珀任期夠長,這份有趣的書單才能集成一本書。接下來是道兩難的選擇題:支持這本書的出版,是不是比支持政治生命重要?
三,哈珀會不會看重讀書,繼而仿效柯林頓等兩屆美國總統接受智庫建言,推行「全美閱讀運動」?你知道,我們的總理閣下說到自己最喜歡的書,提示的是「金氏百科全書」,那麼你說呢。

重逢米蘭昆德拉


錯過了嬉皮解放的年代,偏趕上禁書重重的時代,我這一代談「入定」太早、再接受性教育洗禮太晚,隔著模糊的記憶,重讀完整版「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像極了重逢一個睽違的爭議人物,乍然間有點驚疑,不知這些年來是你或是他出了變化?

曾經遭禁的情節,揣想中大概不外「查泰來夫人的情人」,重讀之後發現,這塊被拿走的拼圖,更像高行健「一個人的聖經」裡一章又一章的男女媾合,欲多情少。令人懷疑,過去所刪,並非出於膻色,確實因為多餘。

米蘭昆德拉另一本書「身分」中,倒有一段,巧合地符合這種重讀感受:
…他看見她…追著喊她的名字。她轉過頭來,這下尚馬克攝住了,在他面前的是另一張臉,一張陌生的、讓人不舒服的臉…這真讓人難受…

終於讀到的情色細節,有點讓人難受;故事當中「男女關係」的五官,也連帶像陌生人臉──時代流離,托馬斯與特瑞莎的分合,永遠有一條愛與欲的繫索。托馬斯隨性與女性春風一度,翻雲覆雨後永不留宿女方,他的性、愛分離模式,遇到特瑞莎後打破。特瑞莎逐步攻占托馬斯單身公寓所、以至婚姻資料欄。俄軍進駐捷克,二人出走瑞士,他鄉巧遇托馬斯長期心儀的莎賓娜,旋又先後返鄉;俟托馬斯因政治不正確的文章賈禍,回不去醫職,接下玻璃清潔工作,復又放逐自己與家庭主婦一場場的出軌中…

更令人不安的是,這回重讀,似乎窺見米蘭昆德拉筆下,透露出男性沙文的嚮往:托馬斯輕率聲色,是男性的唐璜風流,特瑞莎「套住」托馬斯、及在婚姻中隱忍,是女性的愛情生存策略。特瑞莎像希冀單獨占有愛情,卻不揭穿知曉的外遇對象,她縱容托馬斯不忠誠的底線,竟達要求旁觀服侍的程度,以換取女性需要的安全感;即使特瑞莎出於報復,也試圖來場婚外性,但就是放不開….

幸而書中尚有一個自主女性──沙賓娜,標幟米蘭昆德拉的崇尚自由、反對媚俗;只不過,薩賓娜仍只以消極的背離,去逃避媚俗的圈鎖。

米蘭昆德拉比附了尼采的哲思「永刼回歸」──生命永遠只會從「無」循環回到「無」。生活無意義,生命輕若鴻毛,但生活裡的瑣碎、漫無目標,還得繼續忍受,隨波逐流。生活盡管輕飄、忍受本身卻是沈重的。特瑞莎的愛情保衛戰,嘗試過忍耐、屈從、放棄…每一項違反她自由意志卻不得不為,也都無比沈重。男性視如枷索般沈重,以懼怕愛情做為遁逃藉口,其實規避的是有份量的誓約、道義。

反對或遁逃,益顯對抗的對象才是主體。辯證媚俗/不俗,不就因庸俗而起嗎?命如草芥的大時代,不是戰時,而是時時。附庸原創思維不是媚俗的嗎?援引(女性主義)論述不是媚俗的嗎?哎,米蘭昆德拉始作俑的沈重,真是不堪承受!

悵然之時與之後

哈金《等待》

也許「溫哥華國際作家節」VIWF與哈金,其中一方或雙方,都曾等待過今年的相遇。

那種等待,是機緣成熟,是功德圓滿。但在哈金獲得重要文學獎且受囑目的小說《等待》中,漫漫十八年,那種等待,「等得像癟了氣的汽球」,等到了結果卻失卻了熱度。

《等待》寫文革期間中國東北軍醫孔林,從父母之命娶了一門文盲賢妻。失戀不久的護士曼娜愛上好性情的孔林,但在文革的社會管控下,成了他既沒名份也沒敢有實質關係的情人。醫生年年回鄉與妻子協議離婚,都被法官駁回,只能用時間換取自由,最後換得的,不是愛情飄萍定著,反而更像另一場錯誤人生的開始。

「等待」的創作主題,在現實生活中,更像老不掉的牙痛:感情消逝的夫妻,挨等著孩子成長後離婚;仇視雙方的老人,等著對手輸給時間賽跑;苦苦相戀的愛人,等不到祝福;與大海與大魚搏鬥的老人,等到大魚耗盡力氣,拖回一座骨架;連美人都要等到王子吻醒她之後才獲得幸福。《等待果陀》更屬等待的經典,二個流浪漢在等一個叫果陀的人,他什麼時候來,到底會不會來,統統不確知,兩個人在等待中對話,討論了人存在的意義。

「等待」中最磨人的因素──無從主宰自己的命運,無處落實自我意志、一顆心懸提著不確定感,哈金把一遍遍落空的失落、無可奈何、奄奄一息、茫然未知、以至等得太久近乎麻木…寫得入木傳神。

有些等待是競爭,有些等待是臣服,多數佳作並不交待最後等到了什麼,如《飄》中女主角郝思嘉,站在土地,充滿著希望仰望天空:「明天,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哈金卻讓這對苦戀的婚外情戀人等到果實,送入洞房。

只不過,期望抱持太久,全在畫餅,缺乏經營,曼娜歷經高齡產婦的危險,生出一對雙胞胎,二人天地加倍辛苦,愛情變味,孔林造訪離棄如敝屣的糟糠前妻,才覺白水如此甘甜…諸般悵然,淋漓盡致。二十年一椿荒誔情事,哈金卻很本分地寫去,文字是馬步功的札實。

故事中有一段描述令人費解:婚後孔林意外發現曼娜用一只檀木盒子,收著奪去她貞操的友人的來信;明明那麼懼怕他,為什麼還小心翼翼收藏著他的訊息?曼娜另外還一直收藏毛主席像章,像章和強暴者的來信,好好收在一起:「有朝一日(像章)…可以提醒人們文革中那些瘋狂的歲月和浪費的、喪失的生命。」就像強暴者之於曼娜,那場瘋狂暴烈的大革命印象,作者其實也好好收藏著的;等待中喚不回頭的無價生命,僅存記憶,卻無法抹滅。

哈金這次來溫,是為寫移民生活的新書《自由生活》。移民文學所在多有,西方文壇多年來流行的是溯回母土,異國情味,幸而《自由生活》已獲好評,幸而,哈金已等來了自由…不,他的自由,不是消極等待而來,是向陽的追求,從曙光到日照晴空。

叫伊第一名── 加拿大首席作家Margret Atwood


不久前參加一場別開生面的新書發表,主持人向觀眾宣告「已把這本新書寄給瑪格麗特愛特伍了」,觀眾小小騷動,中年主持人眼睛閃閃發亮,像追星族炫耀明星簽名收藏:「因為我有愛特伍的電郵信箱!」她領頭帶著觀眾驚呼,「瑪格麗特也回信說,她已經讀了我們今天這本書」。

光靠電郵就攫得愛書人注意,再以「瑪格麗特是你的讀者」為作家加冕,在各有個性的藝文圈,足見瑪格麗特.愛特伍(Margaret Atwood)這個名字在本地文壇的份量。

瑪格麗特愛特伍是加拿大最常被論及諾貝爾文學獎的當代作家。自1969年第一本小說《可餐秀色》(The edible woman)起,至今愛特伍寫了十五部小說,連同詩作,甚至兒童讀物,著作總數超過三十本。

愛特伍不只早慧,她從十九歲到年近七十,幾乎每出手必獲獎;一路從加拿大最重要的文學獎項總督獎、吉勒爾獎Giller Prize,至2000年《盲眼刺客》(The blind assassin)獲得布克獎Man Booker Prize等十餘個獎項,是她寫作生涯的巔峰。

也被時代雜誌選為年度十大好書第一名的《盲眼刺客》,故事如果落到通俗小說作家手裡,就會寫成下嫁富有奸商的艾莉絲,在妹妹蘿拉車禍身亡後,假蘿拉之名寫了一本廣受好評的科幻小說「盲眼刺客」;艾莉絲把自己的外遇真相寫入小說,讓丈夫知道女兒不是他的,以報復丈夫當年掠奪父親財產、性侵妹妹…

但這復仇的主題,愛特伍最「直接」的提示,只用遠之又遠的文句,輕描淡寫觸及:沒有比理解已逝的人更困難的事了;但也沒有比忽略他們更危險的了...

愛特伍像過關斬將的電玩者,玩膩了幾套文字遊戲,《盲眼刺客》使用了三種文體形式:小說本身、新聞報導,以及小說套入另一部完整科幻小說(「嵌入小說」embedded novels手法),穿插編織兩男兩女之間的情結糾葛。她以如此特殊的寫作形式,挑戰自己、挑戰讀者。

愛特伍從不直述角色情緒,只有對話,只有一椿又一椿事件發生,只有客觀的物換星移、人間興衰。長河麗日,水面沒有波瀾,讀者一頁一頁讀過,闔上才恍然,埋在深水底下,那些重大的生死、情仇、記恨,波濤多麼凶險。

故事常是黑色的,卻被紗罩著,煥發出另一種光彩。如果不是絲般細滑的文字肌理,光看愛特伍的小說身形,不是科幻就是摻有謀殺,很難按定型印象去想像她是女性作家。

然愛特伍並不喜歡被文學批評者安上「女性主義作家」的封號,就像一旦因她支持環保被稱為左翼,她就反譏自己其實是保守的保王黨(Red Tory)。與外界保持著內心距離,她貴族一般的面容底下,也許也像書中女主角的紋風不動,沒有說出、但她優雅傲然表示了:我的作品,放諸四海皆準。